为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,规范市场秩序,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,现就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必要性

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资源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及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相悖,挖矿活动易引发金融风险、能源安全风险,甚至被用于洗钱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,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,将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,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蔓延势头。

明确整治范围,全面清理关停违规挖矿行为

(一)严禁新增挖矿项目。 各地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建、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对违规建设的挖矿项目,一律不予立项、不予供电、不予并网。
(二)全面清退现有挖矿活动。 对已投入运营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要坚决予以关停,并限期拆除相关设备,确保彻底退出,严禁企业、个人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变相参与虚拟货币挖矿,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场地、电力、技术等支持。
(三)加强重点领域排查。 针对数据中心、云计算企业、工商业用电大户等主体,开展全面排查,严防其利用资源优势变相从事挖矿活动,对发现的挖矿行为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强化责任落实,形成整治工作合力

(一)落实属地责任。随机配图